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边疆治理的底线要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边疆地区社会治理效能。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指出,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是抵御美国等西方反华势力遏制分化中国图谋的前沿阵地,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重点地区。这就决定了西藏要把维护国家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深刻理解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这充分表明了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石,也是人民幸福生活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古今中外的历史表明,没有国家安全,民族的发展和复兴将是空中楼阁,发展和繁荣根本无从谈起。安全犹如空气和阳光,用之而不觉,失之则难存,必须将国家安全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不断加码升级,脱钩断链的威胁随时存在。现实中,我们在国家安全领域还有一些短板弱项。只有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才能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被迟滞甚至中断,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西藏在国家战略中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地位,担负着拱卫祖国西南边陲的政治责任。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特殊重要性主要体现在西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国家统一和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国际大局与国内大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使西藏工作呈现出新的形势和特点。西藏的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好,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加,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但是稳中有变数、有风险。目前,西藏工作呈现出“五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西藏的社会稳定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既有共同点又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由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带来的,使得西藏的社会安全不仅出现了过去没有出现过的安全因素,而且传统安全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因素之间相互流动,相互影响。以网络安全为代表的新的风险因素正在出现,并逐渐成为维稳工作的重要方面,西藏内部各类安全事件容易通过互联网的传导和放大,诱发具有关联性的其他不稳定因素,导致事态发酵升级,给当地党委和政府带来巨大压力。西藏长治久安面临着新的复杂情况,需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深层次问题,建设高水平的平安西藏。
二、准确把握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根本原则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多次强调要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发展和安全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没有发展作为基础支撑的安全,必然难以持久。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为安全提供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没有安全作为前提保障的发展,必然不可持续。就像地基建在沙滩上的房子,随时有坍塌的风险。另一方面,发展和安全有张力的一面。发展和安全虽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但发展和安全不会自动进入良性循环的理想状态,粗放的发展会带来安全隐患。这就要求我们不能用发展问题代替安全问题,认识到安全问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国家安全概念中的“相对”两字,要求我们不能谋求绝对安全,不能“泛安全化”。因此,我们需要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具体到西藏,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把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把稳定放在首位,并不意味着忽视发展。相反,要深刻认识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相互关系,认识到发展是西藏长治久安的物质基础,并牢牢把握西藏发展要遵循“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推动西藏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统筹落实这一总要求,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优化发展格局,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紧紧抓住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奠定物质基础,推动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新时代新征程,必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不断提升西藏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健全国家安全体系,要求强化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有效构建新安全格局。西藏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
不断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健全国家安全体系需要把党对国家安全的绝对领导贯穿党和国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突出国家安全的中心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系统化推进各项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反分裂斗争维稳工作“十大”体系,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网络通信活动“二十禁”,加快涉藏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与应用工程、自治区网络态势感知和应急指挥平台项目建设;加快综治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全区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全面加强反分裂斗争地方性立法研究,逐步构建保障有力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强“智慧应急”建设,构建统一高效指挥平台,建立军警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集中统筹指挥调度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实现部门间横向资源信息共享,努力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
不断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国家安全风险涉及因素日益广泛,表现形态更加多变,应对处置趋于复杂,必须不断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着力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西藏各级党委、政府一方面要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以深入推进反分裂斗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应对重大风险的预案方案,着力加强基层维稳力量、手段、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基层一线依法维稳、精准执法能力等方式全面提升维稳处突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有效增强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牧区、寺庙、家庭、公共场所等地,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公众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民国家安全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公共安全是社会安定有序的风向标,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管理日常生产、运行等过程中,高度重视各类公共安全管理问题,将风险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定期定员排查。严格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托全区治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警务站、值守点位,整合治安、特警、交警等社会面警种力量,不断优化防控识别圈建设布局,全面提升社会面防控水平。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持续开展城市体检,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强化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供水质量管理,建设城市人口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安全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是一个国家安全状况的重要体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一要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主动治理、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二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管控,全面落实平安西藏建设责任制,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坚持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村(社区)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三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充分发挥驻村驻寺、基层组织、群团组织、民兵、护路队、护边员等力量的作用,形成维护西藏稳定的铜墙铁壁。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