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达拉宫消防救援大队:40载守护文化遗产,铸就“零火灾”辉煌

2024-12-02 10:07:39来源:西藏商报作者:梁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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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上午,布达拉宫消防40年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1984年布达拉宫消防班组建,2018年更名为布达拉宫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大队”)。自进驻以来,大队实现了布达拉宫40年“零火灾”的骄人业绩。累计荣获各类表彰200余次,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2011年10月,大队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布达拉宫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2024年9月,大队再次荣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表彰。

  多举措筑牢 布达拉宫消防安全

  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主任刘成刚介绍,为确保布达拉宫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大队指战员用“眼看、手摸、鼻闻、仪器测”等多种方式,检查电气线路绝缘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同时,大队构建了“消防+N”无缝衔接的联合监管模式,确保布达拉宫18个网格、54个基本单元每天既能得到消防指战员无缝隙的专业守护,也能处于相关责任人就近就便的巡查范围内。标准化实施智慧用电、火焰视频监测等“智慧消防”建设,积极构建了“风险实时预警、防消一体处置、部门多维联动”的智慧防控体系。

  “我们还指导布达拉宫管理处成立了防火安全委员会,督促签订年度消防目标责任书,积极构建“消防+N”的工作模式,不断健全完善分时巡查、每日查库和夜查、网格化和户籍化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移交、消防宣传培训、微型消防站建设6项工作机制,将布达拉宫分为18个网格、54个基本单元,全面施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拉萨市布达拉宫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罗布次仁介绍,特别是大队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始终确保布达拉宫主建筑区内17名指战员24小时值守,附属建筑群内2人值守,营区内全员待命。

  设立“驿站” 为百姓安全赋能

  大队始终坚持将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立足岗位实际,践行为民初心。拉萨市布达拉宫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罗布次仁说,自进驻以来,大队设立了“雪域蓝焰·服务驿站”,义务为过往群众、游客提供休息场所和饮水、医疗等便利服务。同时,大队坚持将驿站作为消防宣传阵地,免费发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义务为群众和游客传播安全知识、讲授逃生自救技巧等。40年来,大队先后帮助高原缺氧、小孩走失、钱物遗失、迷路等群众和游客13万余人、转移救助危重病游客1100余人,收到感谢信300余封、锦旗200余面。

  此外,大队专门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1个、设置党员先锋岗4个,常态化为布达拉宫开展清除杂草、清扫积雪等义务劳动3100余次,清运垃圾1100余吨。大队指战员还自发照顾雪城孤寡老人次仁玉珍23年,直至老人离世安葬。1994年,大队设立“爱心基金”,与拉萨彩泉儿童福利学校结成帮扶对子,先后捐款捐物20余万元,帮扶孤残儿童160名。长期以来,大队扶贫济困、为民助民的感人事迹,赢得了各级组织的一致肯定和驻地各族群众的高度赞誉。

  构建多元化格局 加强文物古建筑保护

  西藏是全国重要文物省区,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2373处,平均历史达800年,其中最早的距今已有2000多年,有效预防文物古建筑火灾一直是西藏消防工作的“第一课题”。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胡景川在会上介绍,多年来,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致力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依法治理、多元治理、精准治理、全民治理四个方面入手,积极有效地探索和实践加强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工作。2019年,总队联合公安厅、宗教局、文物局制定出台《文物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自治区政府以主席令形式修订实施《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专门赋予文物古建筑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权。2023年,出台国内首部古建筑消防管理地方标准《西藏自治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规范》;2024年,以评估规范为蓝本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达标创建三年行动正式开启。

  另外,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文物古建筑消防工作列为常态研究议题,并纳入常态督查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文物、宗教和消防部门加强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合督察,及时动态调整防范措施。针对分散炊事用火风险,积极推行集中炊事,大幅减少液化气用量。针对预警难题,开展了文物建筑智慧消防预报警系统的研究,有序实施智慧用电、火焰视频监测等文物古建筑“智慧消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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