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启动

集中参保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

2024-10-11 09:35:13来源:西藏日报作者:记者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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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2025年度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启动。此次医保缴费的集中参保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以免影响2025年的医保待遇享受。

  据了解,此次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广泛,涵盖了拉萨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持拉萨市居住证人员、区内外户籍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在拉萨市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和外国国籍留学生、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未就业外国人,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缴费标准方面,2025年拉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两个档次,分别为220元和400元。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5元。针对已参保登记且年满60周岁的女性及年满65周岁的男性老年人,将按最高档次由区市两级财政代缴医保费用。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将按最高档次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对于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经工会部门认定的困难职工等六类群体,个人只需按最高档次缴纳40元,差额360元将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而对于收入高于防返贫监测标准(2024年为8000元)且低于防返贫监测标准1.5倍(2024年为12000元)的低收入脱贫人口,将按最高缴费档次的60%给予缴费资助,即个人缴纳160元,差额24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

  在待遇享受方面,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外,未就业退役军人、弃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群体,可在集中缴费期外零星参保缴费,并自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次月起享受规定的医保待遇。

  在普通门诊方面,设定了合规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为400元和300元。针对需要长期治疗的特殊病患者,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或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认定门诊特殊病的申请,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在住院费用报销方面,在具有住院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6万元。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和无痛分娩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继续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宫外孕、终止妊娠(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葡萄胎)产生的计划生育费用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以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作为城乡居民医保最高包干支付标准,实际费用低于支付标准的据实支付。绝育(结扎)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等避孕服务费用按照《西藏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规定由财政资金保障。生育之前、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期间,治疗因生育引起的各种并发症的费用,以医院诊断结果记载为准,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规定比例报销。

  此外,住院和门诊特病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普通医疗救助年度限额为15万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限额为30万元。普通门诊救助最高限额500元。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的,备案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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