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副校长王清先在“分论坛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西藏的实践”上的发言摘编。
王清先表示,70余年来,社会主义民主在西藏得到了广泛、真实、深刻的发展,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从内容和实质上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百万翻身农奴拥有了充分的政治权利,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特别是拥有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自治权利,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不断健全民主法治保障机制,先后出台15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让各族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清先表示,今天的西藏,全过程人民民主已经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大到自治区立法、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算与执行监督,小到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人民群众都切切实实参与其中。从“茶馆议事厅”到“牧场恳谈会”;从线下“方桌会”到线上“议事群”;从人大代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到政协委员参与基层协商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等等,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价值理念成为扎根雪域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生活方式。
目前,西藏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拓展:人大开门立法,政府开门问策,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建议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普通老百姓通过村民、居民、业主代表大会畅所欲言,推动公共事务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维护职工权益……从自治区决策部署,到社会治理,再到百姓衣食住行,群众的期盼诉求,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既能畅通表达,也能有效实现。
王清先表示,经历严冬的人,最知太阳的温暖。70多年来,西藏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两大奇迹,是世界人权发展史上最为壮丽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