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宋代始置。初为茶场司与买马司合称。熙宁七年(1074)始置官管理成都收买茶货,以供凤熙河路买马之费,遂置茶场司。元丰四年(1081)合二司为一。庆元六年(1200)以提举茶事兼理马政,改称都大提举茶马司。嘉泰三年(1203)复分二司。凡市马于边区则以茶交易。置都大提举及主管、同主管官,许其自置僚属。明初沿置于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洮)、河州(今甘肃临夏)、雅州(今四川雅安),管理同少数民族地区茶马交易。设司令、司丞领其事。洪武十五年(1382)改令、丞为大使、副使。后罢洮州茶马司,以河州兼管。三十年曾改秦州为永宁(今四川叙永)茶马司,后复旧。清代于陕西、甘肃、云南等地设,置大使。掌茶马交易事宜。
茶马司最主要的是控制茶马贸易,平衡规范市场,维护边疆地区安全。
史料显示,宋朝最早设立茶马贸易管理机构,是在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即秦州(今天水)茶马司,这个机构设立以后,随着茶马贸易的扩大,在不同的地区,陆续建立起一系列茶马管理机构,来规范管理茶马贸易,它既是一个官方的行为,同时也带动了民间茶马贸易的进一步开展。
茶马司最主要的是控制茶马贸易,平衡规范市场,维护边疆地区安全。
史料显示,宋朝最早设立茶马贸易管理机构,是在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即秦州(今天水)茶马司,这个机构设立以后,随着茶马贸易的扩大,在不同的地区,陆续建立起一系列茶马管理机构,来规范管理茶马贸易,它既是一个官方的行为,同时也带动了民间茶马贸易的进一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