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2-09-26 1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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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50年代建校初期,学校便致力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了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等工作,60年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了青海特有民族撒拉族和土族历史调查和研究,并形成了相应成果,为广泛开展民族研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80年5月,经青海省委批准,整合学校相关师资力量,成立了民族研究所,设置民族历史教研室和民族理论教研室,之后根据需要逐步成立了语言文字、民俗、民族学、人类学、宗教学等教研室。1983年获得中国民族史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1995年,该硕士点被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在2000年和2002年青海省政府组织的两次专家组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2000年,获得了民族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民族学学科被青海省人民政府评为省级重点学科,2005年获得民族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是我省最早获得的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点,招收包括民族学二级学科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研究生。同时获得了人类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又获得了中国史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至此,本学院除了民族学、中国史两个一级学科授权点之外,还有人类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建设学科横跨民族学、中国史和社会学三个一级学科,初步形成了以民族学为核心的特色优势学科群。2009年经青海省机构和编制办公室批准,民族研究所更名为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下设民族学、历史学、宗教学、民俗学、语言学、人类学6个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学院紧紧抓住青海省对民族学和中国民族史两个省级重点学科支持良机,在资金投入、学术环境、硬件建设、学术方向的凝炼、学术梯队的培育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建设。自2001年以来,投入40万元成立了影视民族学实验室;2006年建立青藏高原民族文化基础数据库实验室,获得教育部90万元的资助;2007年建立民族学特色优势学科研究基地,获得财政部200万元资助。2011年,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被国家民委批准为“青藏高原民族研究基地”。在青海省民族民俗文物陈列室基础上,建立了颇具规模的民族学博物馆,馆藏品达1000余件,投资200多万元建立了专业文献资料室,专业藏书3万余册。同时,大力加强学术阵地建设,提高办刊质量,《青海民族研究》被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3个期刊评价权威机构确定为中国人文和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民族学类核心期刊。

  学院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以汇聚一流人才、培养一流人才为目标,打造了“青藏高原民族区域发展与社会管理”、“中国民族史(青藏高原民族历史文化)”、“青藏高原民族社会研究”、“青藏高原族群与区域文化”等四个学科团队。截至2013年3月,学院共有16名教师,其中教授11名,占教师总数的69%;副教授3名,占教师总数的19%;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名,占教师总数的62%,在读博士学位教师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入选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4人,民族学团队被青海省人才办确定为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小高地”,基本形成了一支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高学术水平的教师团队。

  重视和加强科研工作,学术积淀和研究成果丰厚。自学院成立以来,出版专著100余部,发表论文1800多篇,总共承担国家社科规划办课题20多项,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50余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6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8项,国际合作项目6项,全国性项目中接受并完成青海子项目5项,自拟项目16项,获得各种项目经费支持500余万元。自2004年以来,本院教师科研成果获得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8项;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2项;获得教育部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其他各类省部级以上荣誉奖3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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