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改革以来西藏人权状况有何变化

2016-02-18 15:32:58来源:西藏知识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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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解放50多年来,西藏的人权状况有了根本性的改善。在中央政府的关怀和西藏各级政府的努力下,西藏的人权状况不断改善。和平解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从自己的区情出发,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放在首位,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西藏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当前,西藏的人权状况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西藏人民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西藏各族公民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来行使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自1965年自治区成立以来,历届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代表占绝大多数;西藏现有20名全国人大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70%以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250多项法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其中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代会期间,人大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35件,对61件国家法律提出并上报修改意见。

  西藏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不断得到改善:自和平解放以来,中央政府对西藏的发展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加强,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9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3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544元。目前农牧区绝大多数贫困群众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少数群众已进入小康水平。西藏现已形成了以铁路和公路为重点,航空、管道运输协调发展的交通运输网络。到2009年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53845公里,比上年增加2531公里,其中有铺装路面总里程3279公里,增加384公里。目前,西藏67%的县通柏油路,97.95%的乡镇和80.25%的建制村通公路。建立了以水电为主,地热、太阳能、风能等多能互补的能源体系,2009年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72万千瓦,全区发电量突破18亿千瓦时,用电人口达到210万。至2009年年底累计解决了122.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2020年饮用卫生水人数将提高到85%以上。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2009年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3.62平方米[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3.83平方米。2006年开始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完成后,将使农牧民住房条件得到更大的改善。建成了以拉萨为中心,连接全区各地市的卫星地面站,开通了国际国内长途自动电话,绝大多数县进入了全国长途自动交换网,2009年年底,全区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41.99万门,固定电话用户达到53.93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51.21万户,乡村电话用户2.72万户。互联网通达各县,邮政电讯网络日趋完善。同时,西藏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充分保障。

  西藏人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旧西藏,除了寺院教育和西藏地方政府为僧官和贵族子弟举办的两所很小的学校外,没有一所近现代意义上的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不足2%,青壮年文盲率高达95%。

  为尽快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水平与科学文化素质,西藏自治区政府加大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力度,并大力开展了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目前,西藏自治区全区人均受教育年限已经达到6.3年。此外,对全区未接受学校教育的成年人,特别是50周岁以下的人口,通过办扫盲班.夜校等形式的扫盲教育,使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2.4%以下。

  1959年,西藏建立了全区第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十五”期间(2001-2005),西藏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开始起步。目前,西藏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已超过5000人,职业教育从无到有迅速发展。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全面启动了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工程。同时,还在全区积极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技能培训,结合西藏劳动力市场需要,实施了种植、养殖、机械维修等实用技术培训和面向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西藏除了积极改善自身的办学条件外,还利用内地相对较好的办学资源在内地办学。1985年以来,内地18个省市对口支援西藏教育资金达到5.76亿元,支持西藏74个县改建幼儿园、中小学300多所。从1985年起,国家先后在内地20个省市办有西藏班(校),覆盖了从初中到大学的所有办学层次。

  西藏在大力发展现代教育的同时,始终特别重视藏语文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均明确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2002年修订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再度强化了藏语文在西藏教育中的法律地位。

  2009年,全区教育支出达到61.07亿元,增长29.7%。全区共有普通高等教育院校6所,年内招生9248人,其中研究生228人,普通本专科生9020人;在校生30853人,其中研究生589人,普通本专科生30264人;毕业生8594人,其中研究生140人,普通本专科生8454人。中等职业学校6所,招生11038人,在校生21357人,毕业生3603人;中学118所,其中高级中学15所,完全中学9所,初级中学94所。高中招生13884人,在校生38383人,毕业生13312人;初中招生50042人,在校生143187人,毕业生42401人;小学884所,招生53682人,在校生305235人,毕业生50850人;特殊学校招生11人,在校生200人。年底幼儿园在园幼儿16068人,比上年增加1401人。全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只有3所官办的藏医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医疗设备极其简陋。医务从业人员不足400人,每千人拥有医务人员还不到0.4人。有鉴于此,民主改革后,国家对西藏全区人民实行特殊的卫生保健政策。在城镇实行个人医疗资金账户和公办民助相结合的医疗费用承担办法,在西藏农牧区实行免费医疗。1959年-2008年,国家累计拨付专项经费18亿多元用于发展西藏的医疗卫生事业,每年用于农牧民的医疗补贴超过2000万元。2008年年底,西藏全区卫生机构达到1339个,比1959年增长了近20倍;全区卫生机构拥有床位从1959年的480张增加到2008年的7127张,每千人拥有床位2.50张,比1959年增加2.11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从1959年的791人增加到2008年的9098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05人,比1959年增加2.41人。西藏自治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和卫生技术人员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现在,危害全区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地方性疾病得到有效预防与控制。全区碘盐人口覆盖率达到66%。目前,全区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97%以上。

  据统计,2009年,西藏医疗卫生支出共达21.84亿元,增长33.6%。全区共有医院、卫生院76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治机构)8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57个。实有病床床位8553张,其中医院有5368张。卫生技术人员10047人,其中执业医师3395人。农牧民获医疗费补贴为人均1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5元,自治区各级财政补助15元。

  西藏人民享有文化继承和发展权利:西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重视保护和发展西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和繁荣西藏的文化事业。为继承和发展藏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人才,先后建立了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农牧学院、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社会科学院等一批力量雄厚的教育培养基地和门类齐全的研究机构,涌现出一大批成就卓著的专家、学者。旧西藏没有任何现代意义的藏学研究,如今,藏学研究已经成为对西藏社会进行全面研究的一个宏大的学科体系。据统计,中国现有60余家藏学研究机构,1000多名专家学者,研究领域涵盖藏族社会、经济、文化、医药、交通、旅游等,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藏学研究的不断加强,将会对西藏社会、文化、医药的保护和传承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2006年,中国藏学研究领域的国家级奖项——“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正式设立并首次颁发,标志着中国藏学研究事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国家高度重视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切实保障藏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古老的藏医藏药在继承中发展,藏医药已列为自治区着力扶持发展的支柱产业。对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大规模、有系统的普查、收集、采录、整理、研究和编辑出版工作。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每年出版的藏文书刊都有数十种,发行数十万册。藏文专业术语规范化及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藏文编码已通过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藏文已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

  2009年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89.2%和90.36%。让更多农牧民群众看到高质量的电影,一直是西藏广电影视工作的重心。2009年,西藏积极推进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加大由室内向室外转变的力度,加大农村数字院线建设力度,培育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电影放映主体。同时,还加强了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补贴管理,研究和出台了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以推动城镇电影快速发展。

  西藏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在完成区直机关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化的基础上,在拉萨市区全面推广有线数字电视。同时,加快地市级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进程,完成了部分地区的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2009年,西藏有广播电台1座,中、短波转播发射台42座,电视台5座,广播电视台3座。

  全区现有各级艺术团体44个,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话剧团、拉萨市曲艺团等众多艺术团体活跃在群众中间。有图书馆4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208个,文物事业单位17个,出版发行事业单位86个,各类文化和出版发行事业的从业人员达到1828人。西藏广大人民群众如今拥有充分的创造和享用文化的权利。

  西藏人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多项法律中对宗教信仰自由有专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将布达拉宫和大昭寺、扎什伦布寺、哲蚌寺、色拉寺、萨迦寺等著名宗教活动场所列为全国或自治区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次拨出专项资金和黄金、白银等用于寺庙的维修、修复和保护。仅2002年开工的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工程维修,国家就投入了3亿多元。目前,西藏已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0余处,住寺僧尼4.6万多人,活佛358名,其中有恢复活佛转世制度以后经各级政府批准转世的活佛46名。此外,西藏还有部分群众信仰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信教自由得到充分尊重。

  西藏自治区及所辖7个地市均成立有佛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办有佛教刊物《西藏佛教》和藏文印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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