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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顿·贡噶旺秋

2015-01-09 14: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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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顿·贡嘎旺秋 (1906—1985.8)藏族,西藏朗县人。曾任西藏地方政府司伦。1956年后,历任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副主任、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西藏第一届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第三届政协副主席和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


  朗顿·贡嘎旺秋(1906-1985年)出生在拉萨东部的工布江达附近一个村庄,那里群山环绕,绿水青山,环境非常幽静。村旁有一座山梁,形状很像一头长鼻子的大象,因此人们把这座山和山脚下的这个村庄称为朗顿(藏语意为山前的村庄)。

  公元1876年5月5日,十三世达赖图登嘉措就诞生在朗顿村一个富裕的农户之家。1879年6月13日,年仅3岁的灵童成为十三世达赖,他的全家迁到拉萨,嘎厦政府拨给他们大量的田庄,他的父亲贡嘎仁钦也被清朝中央政府加封为公爵,赏戴红宝石顶。从此这个家族成为西藏近代史上的大贵族—“尧西·朗顿”家族。这个家族即使在20世纪40年代还拥有庄园15处,农奴1000多人,牦牛近2000头左右。

  朗顿·贡嘎旺秋是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亲侄子,在祖父(朗顿·贡嘎仁钦公爵)和父亲(十三世达赖的兄弟朗顿·顿珠多吉公爵)去世后成为家族继承人,14岁时进入嘎厦政府供职,19岁(1924年)成为当时的司伦彭雪的助理,1926年正式成为司伦,进入嘎厦政府的最高层。1933年十三世达赖圆寂后,曾有一批官员推荐朗顿·贡嘎旺秋出任摄政,但在“民众大会”上遭到反对,人们认为朗顿·贡嘎旺秋为人善良,但是性格软弱,尤其遇事难做决断,在特殊时期不适合于担任摄政。后经大会研究决定,并卜卦抽签,按惯例由一位大活佛——五世热振活佛出任摄政,司伦朗顿·贡嘎旺秋协助摄政,共同执掌政教大权。

  “龙厦事件”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内部斗争的结果,但作为龙厦·多吉次吉的政敌,首席嘎伦赤门·鲁布旺秋成功地操纵朗顿·贡嘎旺秋做出了有利于他的决定,并让他在判处挖掉龙厦·次吉多杰双眼的决定上签了字。

  1939年3月,由于上层斗争加剧,朗顿·贡嘎旺秋被迫辞去一切公职,从此退出嘎厦政府的最高决策层。但他仍保留了作为一位卸任司伦应享有的荣誉、薪金和待遇。

  1950年西藏和平解放,朗顿·贡嘎旺秋积极拥护《十七条协议》。1959年3月,西藏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发动武装判乱,朗顿·贡嘎旺秋毅然站在人民的一边,成为一位坚定的爱国主义者。1962年,进入西藏自治区选举委员会;1965年西藏藏族自治区成立,他当选为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首届自治区人大代表。他精通藏医学,撰述有一批颇有价值的著作,晚年生活幸福,曾担任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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