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 国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西藏开发性扶贫项目的建设。20世纪50~60年代,西藏曾用以工代赈形式修筑公路和农村小型农田草场建设。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行有计划的以工代赈项目建设,1991年正式实施。其特点:一是资金的使用只能用于农村小型扶贫项目的建设;二是项目的实施必须充分利用当地群众的劳动力。到1997年,共完成以工代赈项目300余个,资金5.9亿元,其中国家资金4.15亿元,自治区及地、县配套资金0.47亿元,群众劳务投入1.22亿元,其他0.06亿元。在完成的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中,县、乡公路及桥梁建设为2.54亿元,占完成资金的43.1%;江河治理工程0.87亿元,占14.7%;人畜饮水工程0.72亿元,占12.2%;县、乡电站建设0.47亿元,占7.9%;农牧林水工贞目建设0.34亿元,占5.7%;修建水利工程0.11亿元,占1.9%;县、乡商业网点建设0.36亿元,占6.1%;其他0.49亿元,占8.4%。2002年,边坝县以工代赈重点工程边热公路开工。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藏当地农牧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加快了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