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西藏人事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3年5月西藏成立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人事局,1965年12月,自治区人事局并入自治区民政厅。1968年9月,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人事工作由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政工组承担。1980年2月恢复成立西藏自治区人事局。1983年11月,自治区人事局与自治区劳动局合并为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局。1986年12月,撤销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局,劳动局并入自治区计委,保留人事局名义。1995年11月,自治区人事局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事厅,与区党委组织部合署办会。
西藏和平解放初期,全区仅有干部2200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00名。当时的汉族干部绝大部分是进军西藏的军队干部下到地方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是从四川、青海、云南随军进藏的藏族干部。到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时,全区干部总数已达到2万多名。到2004年底,全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三支队伍人才总量已近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才5万多名,人才总数比和平解放初期增加了35倍多,比1965年增加了近3倍;少数民族人才则比和平解放初期增加了270多倍,比1965年增加了6倍多。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人事人才工作,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重视培养使用长期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干部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实施人才兴藏战略,确立了培养、引进、调整、稳定、用好人才的工作方针。全区人才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已占48.58%。各类专业人才成长较快,门类基本齐全,结构日趋合理。到2004年底,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已占三支队伍人才总量的50.18%。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人才迅速成长,占整个人才队伍总数的70.26%。妇女人才所占比例逐步提高,占整个人才队伍的37.79%。中青年人才比例明显上升,35岁及以下人才已占59.73%。农牧区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总量逐年增多。县、乡人才分别占32.29%和21.4%。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区内、区外和国外培养人才的渠道日益拓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已达到1.4万人,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比较充足。适应各类人才发展需要的分类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按照不同类型人才的职业特点和要求,建立了符合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分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