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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期

2013-03-08 14: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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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期 自成吉思汗建国迄元顺帝出亡(1206~1368),通称元朝。元代始,西藏成为中国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元代是西藏社会发生重大变化和历史性转折的重要时期,中原内地与西藏地方双向的经济、文化交流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了西藏地方与中央王朝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西藏在经济上进入封建社会的同时,元中央王朝及蒙古势力的介入,使西藏社会形成了以藏传佛教萨迦派为核心的政教合一权力模式。西藏社会进入相对稳定时期,标志了自吐蕃王朝崩溃以后,经过近400年混乱和分散割据局面的西藏社会重新获得生机,并大体奠定和构成了此后西藏社会的发展模式与基本雏形。

  西藏与中央的隶属关系 13世纪中叶,西藏地区成为元中央政权的一个行政区域,并在元朝的扶持下,建立了萨迦地方政权。1247年萨迦派第四代法王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应蒙古王子阔端之邀前往凉州(今甘肃武威),代表西藏各派僧俗势力与蒙古王室建立政治上的联系。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封萨迦派第五代法王八思巴为国师。1264年元代设立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八思巴以国师身份负责总制院,管辖全国佛教事务和藏区行政事务。藏区的重大事务、高级僧俗官员的任命、违制官员的处罚以及重要机构的设立、军事措施等等均由总制院决定。从此,确立了政教合一的萨迦地方政权在西藏地区的统治。

  元代除在中央设立总制院管辖西藏地方的军政和宗教事务外,又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具体负责处理西藏卫(前藏)、藏(后藏)、阿里等地的军政事务。阿里设元帅二人,管理军务,当地的古格等地方势力仍然保留,准其继续行使对属民的管辖权。卫、藏地区设都元帅二人,管理当地蒙古驻军。又设十三万户府,作为地方行政机关,管理民政,亦兼管军务。元中央政府规定,从中央宣政院,到吐蕃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万户以上的重要官员都由宣政院或帝师提名,由皇帝委任。这种僧俗官员并行的制度此后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届西藏地方政府沿用的定制。

  元中央政府在设置行政机构前,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吐蕃进行三次括户、设立交通驿站等,将西藏和内地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元政府根据西藏各地人口疏密和物产丰厚的不同情况,先后设立了15个甲姆(驿站),其中卫(拉萨)4个,藏(日喀则)7个,阿里地区4个。各甲姆之间又设若干小甲姆,并特设转运1名,专管驿站交通事宜。规定驿道沿途居民负责传送公文,供给马匹,西藏地区的乌拉制度即由此形成。这些措施是元代中央对西藏施政的重要内容。

  除以上措施外,元代的历法和刑法也推行到西藏地区。在元代实现对西藏的征服和统治的过程中,元中央政府与西藏教派势力之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宗教关系。元中央统治者通过这种宗教关系,不仅满足了自身的宗教需要,而且有效地实施了对西藏的统治。同时,西藏教派势力同样以这种宗教联系在政治上紧紧依附于元中央政府。元代对西藏地方的管理,特别是在西藏及其他藏区建立的地方行政体系,虽然具有不同于内地的特点,但它作为在中央直接管理下的全国行政制度的一部分,却是确定无疑的。

  行政区划 元中央政府为便于对西藏等藏族地区的管理,将其划分为三个部分,建立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

  ①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所在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有宣慰使5员。在藏族聚居地区设置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等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管理当地军民事宜,管辖范围为今青海省东部和南部、甘肃省南部和四川省西北部,包括今青海省的海南、黄南、果洛藏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北部。

  ②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所一说在今甘孜至昌都的交通线上,有宣慰使4员。设置宣慰司、招讨司、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等地方行政机构,其辖区在今四川省西部、云南省西北部、西藏自治区东部和青海省西南部,包括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的一部分。

  ③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元代中央政府又将西部阿里地区划入,简称乌思藏宣慰司。有宣慰使5员,其下有都元帅、招讨使、转运、万户等官员。辖区包括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还包括拉达克。据藏文史籍《萨迦世系史》记载,元代曾将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却喀”,分别为阿里地区到索拉甲沃(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索县);索拉甲沃到黄河河曲;黄河河曲到汉地大白塔。三个“却喀”的地域大致与元代在西藏地区设立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区相符,反映了元代西藏地区行政区划的实际情形。元代宣政院下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把西藏等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划,其中后两个成为今西藏地区行政区划的基础。

  经济交流 元代中央对西藏地方的施政,促进了西藏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了西藏地方与中国内地经济关系的紧密联系,元代中央采取的各项措施主要有:

  ①设置驿道及驿站。元初,在西藏设置驿道及驿站,划定站户,并由中央派官员管理。从此,通往前后藏直至高原最西端阿里的驿道始终保持畅通无阻,为西藏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使源于唐宋的茶马互市在元代得到发展。西藏通往内地的驿道也成为商道、茶道,在一些重要站口,特别是川藏道上,经营茶叶及其他物资贸易的行栈就是在元代创始的。

  ②中央货币在西藏的流通。元代西藏与祖国内地经济交流的加强,还主要表现在中央货币在西藏的流通,以及西藏地方在中央财政资助下银本位制的初步形成。元代朝廷两次赐给乌思藏马牛等物时,均是折价为白银供给。白银大量流入西藏,促进了西藏银本位制在元代的形成。元代中央货币在西藏的流通及银本位制的形成表明,西藏归属元代后与内地的经济关系远远超过以前各朝代。

  ③西藏地方以朝贡方式加强与内地的经济往来。元初,西藏地方各地僧俗朝贡的物品有:金、银、象牙、藏红花、氆氇、牛黄、虎皮、豹皮和水獭皮等,而元世祖赏赐给八思巴的内地物品有坎肩、金爵、靴帽、坐垫、法衣、锦缎、金杵及金银等物。这种朝贡与回赐逐渐形成一种经济行为,元代中央即以朝贡形式作为维系同西藏地方政治关系的基础,促进了藏汉之间的经济交流。

  文化交流 元代西藏地方与中原内地的文化交流空前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在统一的国家内相互补充、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形成元代文化多样性的显著特色,谱写中国古代文化史重要的一页。中原文化对西藏传统文化产生的影响主要有:

  ①完成大藏经目录。1285年在元代中央主持下,政府官员会同各族佛教大师经过两年多的辛勤努力,将藏汉两种文本的大藏经加以核对,编纂出第一部藏汉对勘、卷帙(zhì)浩繁的大藏经目录《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完成了中国佛教史及思想文化史上一项宏大工程。

  ②引入内地雕版印刷术。13世纪后期,八思巴两次返藏,不仅把内地佛经带入西藏,而且引入雕版印刷术。

  ③天文历算。藏族以蒙古历为中介,将汉历中以正、二、三等序数记月,并以寅月为正的纪月法融入藏历,还吸收了汉历中的二十四节气。藏族天文历算学家康巴噶逻由于精通汉语文,在后藏地区推广汉族地区的《黄历》、《羊脂玉》、《九执历》等。

  ④音乐、歌舞、绘画。藏族受蒙古及汉文化的影响较大,在八思巴时代,内地的戏剧艺术已被带入西藏。藏族上层社会普遍喜爱蒙古音乐及服饰,一些贡使也从内地带入乐舞。

  ⑤建筑。1262年、1265年八思巴扩建萨迦北寺,增建汉藏结合的大金顶殿及吉祥过门塔。1268年新建萨迦南寺,吸收了内地古城堡式建筑技术,主体为汉式大经堂,布局结构为四合院式。1310年在大昭寺主殿顶楼及观世音顶楼修建了汉式金顶。

  ⑥瓷器等传入西藏。内地的瓷器,特别是瓷碗,以及蒙、汉刀剑传入西藏,为藏族人民所喜爱。

  此外,藏族传统文化对内地的影响同样引人注目。元代,藏传佛教首先从帝王宫廷传播到中原内地大江南北。元代历朝皇帝不但皈依佛教,接受灌顶,封授藏传佛教大师为国师、帝师,而且大办佛事法会,从而使藏传佛教文化成为元代上层社会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藏传佛教在元大都及大江南北的传播,藏族寺庙的建筑技术、佛像雕塑艺术也传入内地。1280年八思巴圆寂后,元廷在大都为其修造藏式灵塔,并诏令全国各地建庙祭祀,从而扩大了藏族建筑、雕塑、绘画艺术在中原各地的传播。元代藏式建筑及塑画艺术的内传,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至今仍保留在祖国各地,如妙应寺白塔是北京最大的一座元代藏式古塔。敦煌莫高窟内,也保留了大量元代由藏族雕塑、绘画大师制作的带有藏族雕塑、绘画风格的珍贵艺术品。广泛流传于元代宫廷和蒙古地区的藏医藏药对蒙医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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