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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世班禅关于扎什伦布寺管理的试点工作

时间:2013-01-22 | 来源:中国民族报 | 作者:龚学增

  改革开放初期,党和国家继续高度重视西藏工作,于1980年、1984年召开了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宗教工作方面,西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要求,从西藏实际出发,贯彻落实1982年中共中央19号文件的精神,宗教状况逐步稳定。这期间,十世班禅作为国家领导人和宗教领袖,在扎什伦布寺进行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管理的试点工作,为促进西藏宗教正常发展及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出了贡献。

  试点工作缘起及经过

  扎什伦布寺是西藏日喀则地区最大的寺庙,位于日喀则市城西的尼玛山东面山坡上。扎什伦布寺为四世之后历代班禅驻锡之地,是一座爱国寺庙。早在1960年西藏民主改革以后,十世班禅就提出了宪法进寺庙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藏社会的发展,寺庙管理工作如何能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为解决好这一问题,十世班禅决定亲自在扎什伦布寺进行试点。1985年11月,十世班禅向党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提出《关于在扎什伦布寺进行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管理试点的建议》,得到了肯定与支持。

  试点工作从1985年冬开始,到1987年秋天结束,时间为1年零8个月。在试点工作中,十世班禅亲自制订方案,创建了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提出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爱国守法,虔诚爱教;必须既懂政治,又懂宗教;必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必须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必须对寺庙工作热心积极,有管理才能,办事公道,僧众信任。十世班禅还亲自组织了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在全体僧众中进行民主选举,逐步制定了各项制度,在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下,民主管理委员会各职能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开展了正常的工作。

  扎什伦布寺管理的试点工作改变了过去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寺庙管理工作主要强调生产和政治学习,忽视和限制宗教活动,基本上不进行佛学研究的倾向;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了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包括宗教活动和经典学习制度、寺庙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了寺庙的文物保管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加强了对国内外游客和香客的导游接待;坚持了“以寺养寺”的原则,抓了寺庙的农林牧副业生产;坚持了在寺僧众的时事政治学习制度,组织他们进行了法制学习和有关时事政策学习,政治觉悟有所提高,不少僧人能比较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抵制分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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