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日喀则市

2014-07-11 14:29:5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黄伟虎


  7月11日上午,记者从日喀则地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获悉,国务院今年6月26日批复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原县级日喀则市改为桑珠孜区。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将于今年8月底到9月初期间举行庆祝活动。
 
  日喀则地区位于西藏西南部,距西藏首府拉萨277公里,西接阿里地区,北靠那曲地区,东邻拉萨市与山南地区,南与尼泊尔、不丹两国接壤。地区行政公署驻日喀则市,建城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是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的中心,也是西藏第二大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共有203个乡(区、街道办事处),1748个村(居)委员会。除藏族外还有汉、回、蒙、土、满、苗、壮等十几个民族。药材资源丰富,常用药品种有虫草、贝母、天麻、雪莲花、红景天、大黄等300多种,矿产资源开发前景较为乐观,太阳能资源丰富,旅游产业潜力巨大,珠穆朗玛峰、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驰名中外。
 
  198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日喀则县改为日喀则市(县级市),隶属日喀则地区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