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西藏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回复网友两条留言

2013-05-20 10:06:39   来源:人民网   


  17日,西藏自治区各地对网友给党委书记陈全国的2条留言作出回复,解答了网友关于独生子女证医疗费是否可以报销和函授大专是否能报考公务员的疑问,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陈书记:您好,我是自治区机关公务员,爱人无单位,2007年11月生一小孩,在给小孩上户时就一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当时到单位财务问生小孩的医疗费如何报销时,单位财务答复:不报。后来很多其它单位的朋友生小孩都报销了,我就去单位财务问,答复让找相关文件,我不知对生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是否能报销?如能报销,怎么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是否报销”一事,现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复如下: 1992年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独生子女在藏的凭医院收据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各报销一半医疗费……”。 经与网友联系,我们认为网友咨询的问题都有明确规定。目前,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均按照以上规定得到解决。 建议网友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并与所在单位联系,持《独生子女证》申请报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书记你好 :首先非常感谢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信件,我是一名来自阿里的乡村代教(现在是后勤工作人员),在公办学校任教12年,为了提高自己的知识层面,也为了能转为一名正式教师,2009年报考了成人高考并被拉萨师专藏语文专业录取,明年将要毕业。 但有人说函授大专不能考公务员,因此今天特写此信请问书记我能不能报考公务员,若规定不能考,像我们这种情况,政府能不能给予政策的倾斜。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咨询“函授大专能报考公务员吗”的留言,经咨询区公务员局答复如下: 自2006年我区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以来,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考对象界定为:一是我区生源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二是我区招募的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是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自治区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不含通过函授、自费、网络教育等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四是我区生源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据2013年3月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为优先确保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目前,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考对象不含通过函授、半脱产、自费、网络教育等教育形式学习的毕业生。由于通过函授、半脱产、自费、网络教育等形式学习的学生没有全脱产在学校学习,这样可能造成学生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从而很难全面系统地掌握专业知识;此外,有些毕业生的学历难以认定。 感谢您关心我区公务员考录工作,对您提出工作建议的做法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公务员考录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